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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⑤生物新品种(含动、植物和微生物新品种):自行发现的,具有优良性状或具有特殊优良性状,或用新技术培育出的与原品种有根本性差异的新品种,经过严格科学验证和经过有一定范围和数量的生产和使用证明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⑥资源新发现:通过采用新方法、新手段普查发现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矿产资源,经开发利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⑦评审标准:
  须按申报项目的科学技术难度,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技术难度大,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最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作用,并取得很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作用,并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属于省内最先进水平,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有较显著的作用,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科学技术成果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奖励范围:
  在组织或实施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集体和个人。
  2.评审标准:
  须按申报项目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大小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在组织或实施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推广措施有所创新,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一项成果的推广程度应占可推广范围较大的比例或产品数量能基本满足全国需要,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在组织或实施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推广措施有所改进,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一项成果的推广程度应占可推广范围一定比例或产品能部分满足全国需要,并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在组织或实施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推广措施有改进,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一项成果的推广程度应占可推广范围的一定比例或产品能基本满足全省需要,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采用新技术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奖励范围:
  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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