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行业评审小组及其评审范围
(试行)
(一九八六年八月九日通过)
根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第
七条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成立十一个行业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执行《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评审小组的成员,以行业归口部门为主,兼顾主要有关部门的科学范围,以及生产、教育、科研、管理等部门的原则组成。
十一个评审小组及其评审范围:
一、机械评审小组
组长:省机械厅
副组长:省一轻厅、省高教局
成员:省石化厅、省交通厅、省电力工业局、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二轻厅、省标准计量局、省水产厅、省农垦总公司、省煤炭工业总公司。
评审范围:
1.农、林、牧、副、渔行业通用机械(如:拖拉机、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林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畜牧机械、渔业机械以及农业运输机械等);
2.动力机械(如:柴油机、汽油机、燃气轮机、内燃发电机组等);
3.矿山机械(如:采掘设备、提升设备、破碎粒磨设备、筛分设备、洗选设备、工矿车辆等);
4.冶金设备(如:冶炼设备、轧制设备、重型锻压设备等);
5.工程机械(如:挖掘机、推土机、路面机械、凿岩机械及其他工程机械等);
6.起重运输机械(如:起重机械、输送机械、装卸机械、仓储机械、木工机械、搬运车辆等);
7.通用机械(如:泵、阀、风机、压缩机、分离机械、真空设备等);
8.化工石油设备(如:石油钻采设备、炼油设备、化工设备等);
9.汽车;
@@ 10.发电设备(如:火力发电设备、水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原子能发电设备以及其他特殊的新型发电设备等);
11.输变电设备(如:变压器、高压电器、保护断电器等);
12.电机电器(如:交流电机、直流电机、分马力电机、微电机、低压电器、电动工具、电焊设备、日用电器、蓄电池等);
13.电工材料(如:电工绝缘材料、工业酸及碳素制品、电工合金等);
14.环境保护设备;
15.通用零部件及元器件(如:轴承、齿轮、液压件、密封件、粉末冶金制品、弹簧、紧固件及仪器仪表元器件等);
16.机床与工具(如: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木工机床、量具、刃具磨料磨具及特种加工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