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炳(市人民医院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钟士杰(市环保办,高级工程师)
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潘华江(兼)
副主任:董永强(科技中心技术引进处副处长)
附件二: 深圳市技术引进咨询评议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引进的质量和管理水平,避免盲目引进,减少失误和重复,并有利于引进后的消化、吸收、开发、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技术引进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中设立深圳市技术引进咨询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会)的决定,特制定本章程。
咨询会是由各专业、学科的专家、学者兼职组成的半官方、非赢利、权威性的技术评议咨询机构,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技术引进方面的参谋。该机构立足特区,面向社会,做到多向联系,讲求实效。
咨询会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领导,挂靠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二、工作任务
1、接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为全市技术引进的战略、方针、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订提供咨询。参与制订全市技术引进的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中近期规划。推荐优先和重点引进项目。
2、接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本市技术引进项目(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转让和许可,技术服务。重点、大型成套设备、生产线)的技术评议。咨询会将根据引进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技术文件,对引进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进行综合评议,出具评议意见书,作为合同批准机关审批时的依据。
3、接受引进方委托,提供引进前的有关立项、可行性研究和洽谈签约的技术咨询,并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对引进的技术项目提供消化、吸收、开发、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4、与本市、国内外及港澳地区的技术咨询机构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加强协作。
三、组织机构
1、咨询会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聘请各专业、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