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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关于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关于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省各地开展了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这是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益尝试。为使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健康发展,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提出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省属企业或以省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企业试行股份制,由试点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募股说明书、资信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等有关文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以下简称“省联审小组”);各市、县属企业的,由试点企业提交同样文件,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联审小组;经省联审小组联席会议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批准后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股份制试点企业需发行股票的,报人民银行省分行或总行审批。广州、深圳市股份制试点企业由市政府审批;发行股票的,分别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或总行、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或总行审批。
  二、新组建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意见要求办理。对现有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意见要求进行清理整顿,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确认。具体办法,由省联审小组另行制订下达。
  三、股份制企业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注册资本划为等额股份,以股票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发行或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经济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自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经济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两类:(一)法人持股公司。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三个以上发起人(须是法人,下同)全部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股份;二是由三个以上发起人认购公司总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余股份向发起人之外的法人募集。(二)法人和自然人混合持股公司。有两种形式:一是内部公司,即公司股份由一个以上发起人和公司内部五十个以上员工(包括股东单位内部员工)认购,不向公司员工之外的任何人发行,内部员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二是公众公司,即公司股份由三个以上发起人认购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内部公司经批准可转为公众公司。
  四、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必须先进行资产评在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项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发明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商誉等工业产权。经评估的无形资产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资产评估由获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给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也可由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承担。企业资产在评估的基础上要采取追溯原始投资来源的办法界定产权,按各方投资的比例划分现有资产的归属。国有资产产权归属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进行界定,并进行相应的产权登记。企业中的无主资产应划归国家所有。严禁在股份制试点中侵占国有资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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