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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敲钟│ ××× │ 表示本船失火 │连续短声 6 │后一响│ │ │
│ 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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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敲钟│ ××× │ │连续短声 7 │后二响│ │表示本船严重漏水 │
│ 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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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敲钟│ ××× │ │三长声
8 │后三响│ │ 表示本船有人落水要求救助 │
│ 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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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哨│ │ │一长一短 9 │子发出│ │表示我船碰流或碰坏航道标志,要求拖 │二短声
│一短一│. -.. │ │
│长二短│ │ 轮鸣笛与航标艇(站)联系 │(.--..)
│ 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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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字号型其十字线宽度应为外型尺度三分之一。
八、船舶进行救生、消防、堵漏和防雷雨大风演习时,白天可悬挂UY号旗。
九、长度为20米以上的机动船或船队在掉头时,应按规定显示掉头信号。
十、船舶最低一盏桅灯在最高甲板以上的高度,应不低于下列规定:
(一)船长50米以上,其桅灯的高度为2米。
(二)船长30米以上50米以下,其桅灯的高度为1米。
(三)船长30米以下,其桅灯的高度为0.8米。
十一、船长20米以下的小机动船,舷灯遮板长度(自光源至遮板前端)应不少于0.3米,并应设前遮板。
十二、长度35米以下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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