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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全省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科技统计人员由各单位在组织部门批准的编制人数内调剂解决。务请立即落实,并将名单报省科委办公室。各单位配备的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必须调整时,需报上级科技统计机构备案,并说明理由。

四、加强科技统计队伍的建设


  科技统计是一项复杂的重要的专业性工作,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的科技统计队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科技统计工作的要求,尽快选配适合科技统计需要的人才担任此项工作。科技统计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两年以上科技管理或其他科技活动经历,热爱科技统计工作,思想品质好,工作认真负责。
  科技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统计业务、经济理论 科技知识,争取掌握各种业务技能,以适应科技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各单位在待遇、晋升等方面应采取实际措施,鼓励科技统计人员钻研业务,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为搞好科技统计工作做出贡献。

五、搞好科技统计的基本建设


  鉴于我省科技统计工作刚刚起步,基础十分薄弱,各单位应在近二、三年内特别注意加强科技统计的基本建设,努力创造科技统计的良好条件。科技统计工作所需经费,每年由科技统计机构或人员提出预算,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安排解决。
  各单位科技统计机构要定期对本系统有关单位的科技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
                    湖南省科委   湖南省统计局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湖南省科技统计暂行办法
                 (修改稿)

  为加强我省科技统计工作,健全科技统计报告制度,以适应科技决策与宏观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科委、国家统计局《科技统计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特制定我省科技统计暂行办法。

一、科技统计的任务


  对全省科技活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统计分析报告,实行统计监督。

二、科技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一)科技统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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