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双放”涉及许多方面,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精心指导,密切配合,创造条件,大力推动。要发扬树立全局观念,协作精神,切实从各方面保证“双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试点单位的条件和类型
(一)试点单位的条件
试点单位要有代表性,有特色,有工作基础,有内在要求,主要应具备: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具有开拓精神;科技人员素质较好,科技手段较强。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内部改革要有成郊,对深化改革有设想;规章制度健全,科研管理有序;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的积极性得以较好的发挥。
科研机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的试点单位,要从人员较少、固定资产规模较小,或经营不好、效益很差的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中选择。
(二)试点单位的类型
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和以上条件,经研究确定十四个科研机构和六个市、县作为全省“双放”试点单位。
1.“双放”综合试点:
济南市,潍坊市。
2.几种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形式的试点:
(1)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省内燃机所、青岛橡胶所;
(2)全省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省建筑所、省食品发酵所、省硅酸盐所;
(3)区域技术开发的服务中心:青岛市化工所、烟台市农科所、德州市工科所;
(4)科研先导型企业集团:省化学所、省生物所;
(5)科研生产型企业:省海洋仪器仪表所。
3.事业费包干试点:省玉米所,省基础医学所、淄博市情报所。
4.放活科技人员管理的试点:泰安市、滕县、掖县、菏泽市。
三、试点内容和要求
各试点单位都要认真总结经验,在继续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搞好内部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制定改革方案,扩大改革内容,尽快迈出深化改革的步伐。当前,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类型,围绕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这个中心,重点探索加强横向联合,改革组织结构及其相应的管理模式、领导体制,分配方式等和放活科技人员管理方面的新路子,尽快及时总结出改革经验,以便在面上推广。
济南市和潍坊市要把演化科技体制改革,纳入中心城市综合改革的整体方案,统一部署,做到政策配套,改革同步。通过试点,要在科技系统组织结构、科技人员管理制度,以及政研职责分开和增强企业技术开发,吸收能力等方面,提供比较系统的经验,要创造条件,选择一、两个较小且经营不好的独立技术开发科研机构进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试点,探索集体或个人租赁、承包的试点。同时,要提供进一步发展民办科技事业和放活厂办科研机构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