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科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工商局关于技术转让费收入分配的暂行规定

  ④其它社会文教事业单位留用的技术转让净收入,并入其它净收入总额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五、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双方必须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执行。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设立在安徽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包括集体、个体性质的民办科技机构。
  3.本规定由省科委负责解释。

 表一:         六级超额累进提奖率表
──────┬─────────────────┬───┬──────────
  级 数 │      净收入级距      │提奖率│速算附加数(元)
──────┼─────────────────┼───┼──────────
   1  │100,000元以下       │ 10│   0
──────┼─────────────────┼───┼──────────
   2  │100,000元至200,000元│ 9 │ 1,000
──────┼─────────────────┼───┼──────────
   3  │200,000元至300,000元│ 8 │ 3,000
──────┼─────────────────┼───┼──────────
   4  │300,000元至400,000元│ 7 │ 6,000
──────┼─────────────────┼───┼──────────
   5  │400,000元至500,000元│ 6 │ 10,000──────┼─────────────────┼───┼──────────
  6   │500,000元以上       │ 5 │ 150,000
──────┴─────────────────┴───┴──────────
提奖数额=技术转让税后净收入×提奖率+速算附加数

 表二:             个人奖励申报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