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财政预算内拨款的相应部分。这部分拨款,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应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逐步增加;
二、科技有偿经费的回收部分;
三、吸引国内外资金和社会上的资金向科技事业方面投放;
四、科研机构减拨下来的事业费的一部分;
五、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建立的区域、行业或企业的科技开发基金;
六、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科技专项经费;
七、银行给定的科技贷款指标。
第二十条 科技经费主要用于列入各类科技计划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活动以及重点试验室和科研设施建设与改造必必需的开支。科技计划下达部门可以从总经费指标内划出一部分用于科技贷款的贴息。
第二十一条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开支科目及核算内容是:
一、调研费:指各类科技项目实施中所必须支付的考察调研费以及所需的资料、咨询、计算等费用;
二、仪器设备费:指各类科技项目必需的专用仪器与设备购置费用、安装费用以及租赁费用;
三、材料样品费:指各类科技项目试验研究所必需的原材料、样机、样品、元器件的购买费及加工费用;
四、土建安装费:指与安装设备、仪器相应的土建费用,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重点试验室建设和科研设施所需的土建费及设备安装费用;
五、设计试验费:指与各类科技项目有关的设计、试验、试制、分析、化验、检测、加工等费用,包括燃料、电力等消耗费;
六、人员费:指与各类科技项目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费,减拨事业费的科研单位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的人员工资及附加费,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项目必需支付的人员工资及附加费;
七、论证鉴定费:指各类科技项目进行招标、论证、评估、鉴定等工作必须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科技经费根据项目的预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偿还能力、开发周期和风险大小分别实行有偿或无偿使用:
一、成果转化后不能直接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实行无偿支持(代号:A类);
二、成果转化后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分别情况偿还10-50%(代号:B类);
三、成果转化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偿还50%以上(代号:C类)。
第二十三条 偿还科技经费的额度、类型和期限,均应在专项技术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偿还经费的来源,企业用该项目新增效益在交纳所得税前还款,其它单位用收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