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黑科外字〔1986〕184号)
黑龙江省科委关于出国参加国际
科学技术会议或专业会议细则(试行)
(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
出国参加国际科技会议(包括讨论会、座谈会、工作会议、展览会等),是了解当前国际科学技术发展动向和水平,宣传我国科技发展状况,介绍我国科技水平的重要途径;利用出席会议的机会,我科技人员可与各国科技专家、学者建立联系,在学术领域中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为此,应根据我省科技发展需要,贯彻少、小、精的原则,积极地、有选择地、有计划地支持科技人员和学者参加国际科技会议。
一、申请出国参加国际科技会议的请示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议的名称及其主要内容,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会议的发起的组织和主办单位的名称,以及各自的情况,特别是台湾是否为该组织的成员,有无“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的政治问题;
3、对会议学术水平的估价;
4、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出席会议的专业和人数;
5、与会议所讨论业务内容相关的国内情况,以及申请单位和参加者本人在此业务领域的工作情况,说明出席会议的理由;
6、在国外停留天数,一般以会议天数加路程时间和会议安排的就近进行专业考察或参观的天数来计算;
7、申请报告需附上出席国际科技会议申请卡片和有关介绍会议情况的资料式会议通知、正式邀请信,以及提交有关部门对论文的保密审查意见。
二、出席国际科技会议人员除应符合出国人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是从事与会议对口的专业人员;
2、具有会议规定的一种语言的听说能力;
选派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向会议提交学术论文的作者。
三、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