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组织鉴定单位》指整个项目研制完成以后主持鉴定或主持验收的单位。
(10-2)《鉴定日期》指开鉴定会或验收会的日期;通讯鉴定是指形成结论意见后,全部专家签字完毕的时间。
(11)《是否可以转让》指申报的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能不能转让给其他部门或单位,并写明转让的条件。
(12)《申报部门》指申报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省直各厅局(总公司)或各行署、市科委。
(13)《申报奖励项目的详细内容及理由》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提纲及顺序填写。应具体说明:
(13-1)“当前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概况”
应引用国内外有关技术文献,说明当前解决同类课题已有哪些先进的技术,所用的科学技术原理,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优缺点,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并对以上各项进行综合评述。
(13-2)“项目的详细内容”
①“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
必须详细阐明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采用的技术原理,解决的技术关键,必要的图表等。最后必须将项目的技术要点(即创造点)简明扼要归纳成条。
成果推广、科技管理等申报奖励的项目,应以具体事例说明采用的组织管理等措施是最佳的有效措施、并做出了创造性贡献。
②“项目与国内外已有的同类先进技术全面对比情况”(要用数据对比)
应着重就(13-1)项内容做技术(或措施)上的全面分析对比,综合评述,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③“项目应用和推广情况”
应扼要说明申请项目的可应用范围,实际应用和推广难易程度以及推广程度等情况。
④“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系指由于采用这项新技术或措施已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要分别写出直接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如净增产值、上缴税金、利润留成额,或年节约能源(需换算成“标准煤”)、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均以具体数字说明。同时说明计算经济效益用的计算指标的依据和效益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