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实行统一核算的经济联合组织, 内部各单位相互提供的协作产品, 不缴纳产品税。未实行统一核算的,除烟。酒、化妆品等高税率产品外,可以实行增值税。
九、 经济联合组织开发的新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减征或免征产品税(增值税),逾期纳税仍有困难的,可按税收体制报批,再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联合集资办电(不含柴油发电)新增的售电量,免征产品税二年。开发能源、交通、通信、冶金、化工原料的联合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的联合企业,以及到“老、少、边、穷”市、县兴办开发资源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的联合企业,投产初期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体制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税照顾。
十、 经济联合组织在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后,按投资比例分配所得利润。对税大利小的开发性项目,客方分得的利润可高于投资的比例。
十一、 生产出口产品的经济联合组织,按投资比例分配企业新增创汇留成。新开发的出口产品的创汇,按投资比例分配地方外汇留成。
十二、 以技术、专利、设备入股的经济联合组织,以转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除按合同规定分得利润或收取转让费外,对使我省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的或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可从企业留利中奖励客方直接有功人员。
十三、 以引进国外技术入股的经济联合组织,以吸收、消化、仿制、创新、推广国外先进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除按合同规定分得利润或收取转让费外,对使我省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顶替进口产品的,补偿给一定的引进用汇额度。
十四、 以优质名牌产品联牌生产的经济联合组织,以联产联销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除按合同规定分配利润外,对客方需要的其它产品,在可能范围内,积极组织供应。
十五、 经市、县人事部门批准,应聘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骨干,向上浮动一至二级工资,并发给地区津贴。父母、配偶、未就业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城镇户口;待业子女,按招工政策由企业所在地优先安排;住房由聘用单位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