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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知识分子作用改善知识分子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规定

  七、提高专业技术干部的业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出培训专业技术干部的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尚未建立培训基地的地方和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筹建。各大专院校要分别举办进修班、短训班,轮训中级人员和中青年业务骨干。由省高教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委列入基建计划,地方财政列入预算。
  中高级专业技术干部一般每三年要给予三个月到半年的进修时间,各单位应积极统筹安排。原则上以自修为主,但应有自修计划和自修总结报告。需要到外地进修、考察的,经领导批准可报销路费、住宿费,生活上有困难的,酌情给予补助。
  八、各单位要为专业技术干部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工作和学习条件。要减少他们的兼职,保证他们六分之五的业务工作时间。
  各类专业技术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每人每年可在工作单位报销一定数额的专业图书资料费。由各单位定出具体实施办法。
  九、要积极解决专业技术干部和归侨知识分子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包括不享受探亲假的),其配偶及其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是农业户口的,除符合公安部、粮食部、国家人事局规定的农转非条件者可转为城镇户口外,一九六五年以前参加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并作出一定贡献的中级以上人员的配偶及其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配偶是城镇户口)的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是农业户口的,报经省人事局审查批准,可转为城镇户口。
  山区和张家口、承德坝上各县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属农转非条件还可适当放宽,由地区拟定具体办法报请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十、要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干部的奖励和晋升制度。对有发明创造或在经济效益上做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并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有突出贡献的,可随时晋级,破格晋升职称。
  要从政治上动员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和艰苦的地方去工作,并在物质上从优待遇。应聘到艰苦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合同从优待遇。
  在实行奖金制度的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科研、技术、设计、试验的人员,享受生产第一线工人的奖金待遇。
  十一、为解决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可自聘专业技术人员或招聘自学成才人员定期工作,其工资待遇从优。
  高等院校的教学和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可在假期到生产单位协助解决技术难题或培训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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