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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霸县县委、霸县人民政府关于科学技术人员待遇等问题的规定

中共霸县县委文件
 (〔1982〕第24号)


         霸县人民政府关于科学技术人员待遇等问题的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科学技术工作,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加速我县的经济建设,对科技人员的待遇问题做以下规定:
  一、政治待遇:要肃清左的影响,解决对知识分子的偏见。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实现四化的重要力量。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对于他们入党、入团应一视同仁。中级技术人员的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含量,可以参加行政十九级以上干部所参加 的行政会议。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医师、助理会计师,可以参加二十二级以上干部所参加的行政会议。
  二、合理使用、大胆使用科技干部。对学非所用的科技人员,科委要协助人事部门做必要的调整。对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会计师,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应给以注意。县技术顾问组成员可以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有关生产重大决策的研究。
  三、保证业务工作时间,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要保证科技人员有五分之四的业务(技术)工作时间。不抽调科技人员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不蹲与本职无关的点。逐步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保证有办公房间、桌椅和必要的学习资料、工具书刊。科技人员都要认真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要给予支持并注意检查他们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对实行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领导要监督承包合同的兑现。
  四、关于科技人员的生活。对带家属的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会计师的住房,应与县(科)局长级干部同等待遇,根据需要可安排三间,暂时达不到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其他缺房的科技人员,各有关单位或公产管理部门在安排房子时,要优先给予解决。
  家在农村农村的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会计师,其直系亲属,符合农转非规定的,由人事、公安部门核实情况、逐级上报。
  五、注意对科技人员的培养提高。为使他们跟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形势,要帮助科技人员搞好在职进修或离职进修,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做出培训进修规划,并要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外出考查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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