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
(冀政〔1983〕14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人事厅等部门
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精神加强
我省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建设的报告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人事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畜牧水产局、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建设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执行。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精神加强
我省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建设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如何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建设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林科技力量。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农林科技人员的巩固、发展和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珍惜现有的农林科技人员,政治上给予信任,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上关怀照顾。对于他们当中的优秀人才,要大胆提拔使用,充分发挥其技术专长。要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热爱农业,安心农业技术工作,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为振兴河北农业多做贡献。要积极创造办学条件,制定规划,通过正规的或短期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要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健全农林科技推广体系,力争在今后三、五年内,输送一批农林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逐步达到每个公社(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平均有国家农业科技人员二至四名,有条件的地区和科技推广任务比较大的公社(乡),还可以多配一些。
二、做好动员用非所学农业科技人员的归队工作。我省农业科技人员用非所学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九七八年以来,虽调整了一些,但因种种原因,尚未归队的仍占很大比重。因此,要继续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组织调整归队。凡是一九六六年以前毕业并从事过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和一九六六年以后毕业改行做其他工作的农科大中专毕业生,其技术水平和身体条件能胜任农林技术工作的,原则上都要动员归队;不能归队的,应申明理由,登记造册,经县级或相当县级人事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农林等部门立即着手,尽快摸清底数,作出规划,集中一定力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用非所学的农林技术人员归队,争取一年内基本完成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