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升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考核评定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和晋升高级技术职称应注意事项的通知

  (7)在组织和指导较大工程技术设施、施工、科研工作上起的主要作用等。
  3.提供代表本人技术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或学术论著一至两篇。
  二、考核推荐。
  1.考核、推荐高级技术职称,由主管局(可相当局级单位,下同)负责组织进行。
  2.各级评定委员会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逐级进行审议,听取群众意见,核实材料,然后提出考核推荐意见上报。
  3.对申请人的政审工作,由局党委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局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考核审议申请人的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组织外语测验。
  5.考核审议的推荐意见应包括:
  (1)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已经进行核实,准确无误;
  (2)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中有关评定高级技术职称的条件,逐条地、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并列举事例说明之。
  6.在审议和推荐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如实向上一级评定委员会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反映。
  三、同行评议和市评委会评定。
  1.同行评议由评委会专业级负责组织进行。专业组按照申请人的专业,组织本组成员或邀请同行专家、教授参加,共同审阅申请人提供的各种材料,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和组织答辩、笔试等。对申请人的工作成就、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评议,向市评委会提出评议推荐意见。
  2.市评委会在审查材料和听取本专业组评议推荐意见后,进行充分讨论,经过无记名投票,半数以上委员通过,评定为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然后,由市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申报市人民政府授予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职称,和颁发证书等事宜。
  四、材料归档。
  1.有关晋升高级技术职称的材料归档工作,由局或相当局级单位的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
  2.市人民政府授予高级技术职称的通知、科学技术干部提升技术职称申请表,申请晋升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书面报告和各级组织的推荐意见,均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3.高级技术职称评定结果、考绩情况等应记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提升技术职称申请表(副本)、书面报告(副本)、技术工作总结,以及有关外文测验等材料,均应归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