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卫星城的建设要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形成相当规模、相对独立、设施齐全、各具特色的新城。2010年以前各卫星城的人口规模一般在10万至25万人左右。从长远看,保留发展为15万至40万人的可能,有条件的卫星城规模还可以更大一些。
每个中心镇的人口规模视具体条件为1万至5万人。
30.今后20年,各卫星城都将有较大的发展。确定位于公路二环与京榆、京津塘、京开等对外公路干线相交处的通州镇、亦庄和黄村,作为全市重点发展的卫星城,要加大综合开发的力度,其中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近期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
31.卫星城及建制镇的建设和发展,必须调动市、县(区)、镇(乡)各级积极性,加快建设步伐。
(1)要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各方投资,大力促进经济发展。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比较完善的交通、通信、能源和各项市政公用设施,使卫星城与市区之间有方便的联系,有良好的环境和企业发展条件。
(3)卫星城和建制镇的建设要节约用地,紧凑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完善城镇功能,安排好住宅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
七、市区的调整和改造
32.市区建设要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从以新区开发为主转向旧区调整改造与新区开发并重。坚持“分散集团式”布局,加快旧城区的改造步伐,调整土地使用,改建危旧房屋,加强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历史传统风貌,改善城市环境。新区开发的重点将从中心地区转移到各边缘集团。
33.继续完成天安门广场和东西长安街(复兴门至建国门)两侧的改建,主要安排国家重要行政机构和大型文化设施,适量安排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庄严、美丽、现代化的中心广场和城市东西轴线。
34.旧城中轴线的南、北延长线两侧,主要作为大型公共建筑用地。中轴北延长线两侧及其北端,除已安排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外,要慎重选择合适内容,建设能代表21世纪中国首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的大型公共建筑。中轴南延长线两侧的工业、仓库区,部分调整为公共建筑用地。东、西二环路两侧,主要安排大型公共建筑。
35.在建国门至朝阳门、东二环路至东三环路之间,开辟具有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商业、文化和商务办公等多种服务功能的商务中心区,要广开投资渠道,加快建设进程。
36.加快调整改造王府井、西单、前门外原有的三大市级商业中心,建设成高水平、高档次、现代化的商业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多中心格局建设朝阳门外、公主坟、海淀、木樨园、马甸等新的市级商业文化服务中心。在旧城内的鼓楼前、西四、新街口、北新桥、东四、东单、花市、珠市口、菜市口,以及在旧城以外的北太平庄、五道口、甘家口、三里河、酒仙桥、望京、六里屯、定福庄、南磨房、方庄、西罗园、丰台、古城、鲁谷等合适地点,通过调整用地,成街成片地建设70个左右地区级中型商业文化服务中心或商业街区,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市场网络。
37.进一步完善位于海淀区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建立科技贸结合的科技市场和科技服务中心,在上地、丰台以及石景山、望京等地安排科技园区。
38.实行危旧房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与房地产经营相结合、与住房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古都风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20年内完成旧城及关厢地区的危旧房改造,改变落后面貌,大力向新区和卫星城疏散人口。继续进行新居住区的开发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住宅需求。
39.中心地区内的工厂不再增加用地,通过调整改造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把不适合在中心地区发展的工厂、仓库和施工基地等设施有计划地迁移出去,腾出用地发展第三产业或其他公共设施。
40.加强对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现代化水平。通过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增加公共绿地和停车场地,提高环境质量。
41.注意地下空间的开发,特别是城市繁华地区要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建筑容量,疏散地面人流,改善购物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2.边缘集团是市区的组成部分,要分别不同情况逐步进行综合开发,安排一定的住宅和配套设施以及部分产业,分散中心地区建设的压力。在酒仙桥集团的望京新区沿机场路一侧,安排部分驻华使馆等涉外设施用地。
43.依据乡域规划,调整市区范围内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功能。
(1)划定绿色空间地带(包括公园绿地和各种绿化隔离带以及菜地、粮田、果园、水面等)。在公路一环以内,各乡的绿色空间地带不少于乡域总用地的60%;四季青、花乡和公路一环以外各乡不少于乡域总用地的70%。在规划绿化隔离带内,尤其是中心地区与各边缘集团之间,以及边缘集团之间的隔离带内,要以植树绿化为主,适当安排公园、游乐等设施,加快建设步伐。
(2)大力节约用地。乡镇企业要逐步以骨干企业为核心,把分散的厂、点集中起来,建设各乡的工业小区。农村居民点要相对集中,逐步由无规划的分散建房过渡到各乡、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提倡建农村楼房住宅,修建必要的市政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形成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新农村。
(3)保证城市规划确定的各项交通、市政设施场站的用地,确保城市对外交通干道的畅通,以及城市干道两侧绿化隔离带和城市水源保护区的实施。
(4)乡镇企业要积极治理三废污染,纳入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管理的轨道。
(5)适时改变行政管理体制。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及时撤并一些实际已无耕地的乡、队,由农村建制改为城镇建制。
八、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4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以保护北京地区珍贵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物、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重点,达到保持和发展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目的。对于新的建设要体现时代精神、民族传统、地方特色,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使新旧建筑、新的建设与周围环境互相协调,融为一体,形成当代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
要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城市现代化建设、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市区特别是旧城的调整改造,要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相结合,使北京的发展和建设,既符合现代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又保持其历史文化特色。
45.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对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尤其是国家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万里长城、故宫、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必须加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强对地面和地下文物古迹的调查、发掘与鉴定,公布新的保护单位;继续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对地下埋藏区内的建设,坚持无勘探发掘、后进行施工的原则。
46.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设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已确定的国子监街、南锣鼓巷、西四北、什刹海、陟山门街、牛街、琉璃厂、大栅栏、景山前街、景山后街、景山东西街、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东交民巷等25处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要逐个划定范围,具体确定其保护和整治目标。保护区内新建筑的形式和色彩,要与该区原有风貌协调一致,与之不协调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加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