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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办法[失效]

  (5)坚持每天观测登记库房内外温湿度,适时对库房进行通风降湿降温。
 3、联防制度
  区县人民武装部、预备役团、卫戍区民兵装备库应与当地驻军、武警、公安、消防、保卫和驻地乡村等有关单位建立联防组织,规定联络信号,研究制订防盗、防火、防洪等联防方案,每年组织两次联防演练。重大节日或遇有重要活动时,应及时召开联防会议,检查、总结联防情况,修订防卫措施。
 4、擦拭保养制度
  (1)训练期间的武器要一日一小擦,一周一大擦,射击后或一期训练结束后,要连续擦拭3次(每日1次)。
  (2)仓库储存的武器每年进行一次抽查,发现油料变质、武器生锈要及时擦拭、换油保养。
  (3)高射武器的换油换液保养两年进行一次,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在卫戍区修械所指导下组织实施。
 5、检查制度
  (1)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团的主管领导应每月对所管理的武器装备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作训科每半月,军械参谋每周,保管员每天对武器装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重大节日或遇有重要活动、特殊天气时,应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并及时上报。
 6、出入库登记制度
  (1)非仓库管理人员进入库区、库房均应严格登记,不得随便出入。不准在库区会客留宿。
  (2)武器装备出入库要逐件登记,交接清楚。
 7、值班制度
  (1)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临时存放点、高炮(机)库、高、中等院校教练枪库,都应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履行职责,严守岗位,确保24小时不失控。
  (2)值班人员夜间不少于3人,白天不少于2人。重大节日和活动时,联防组织要派人到库区巡视防护。
  (3)区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应有1名人民武装部干部昼夜带班。
 8、二人进库制度
  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库房的钥匙应统一放在值班室保险柜里集中保管。进库时,由带班干部分别发给两位保管员各自的钥匙,并进行登记。
 9、收壳收环制度
  训练弹药随用随领,训练剩余弹药及时收回入库,记账保管。民兵实弹射击,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干部到现场组织实施,并设专人负责清点、发放弹药。坚持射击收壳、投弹收环,不使弹药落入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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