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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进一步搞好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请示》的通知[失效]

  凡是整顿验收合格,生产以手工为主,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有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合理的单价,经总公司(局)批准,可以实行无限超额计件工资制。
 (十二)对于产品单一、适销对路、列入“双优”增产计划的产品,由总公司(局)批准,可以实行以最终产品计奖的办法。
  即按上年实际产量核定定额,完成定额不给奖,超额部分,按核定产品单价,计发奖金。同时考核质量、成本和单位产品工资含量,高了不封顶,低了不照顾。
 (十三)在个别企业,经总公司(局)和劳动局批准,试行工资总额与上交利润挂钩上下浮动的办法。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度由企业自订。
 (十四)允许企业试行医药费包干办法。
  即从按规定提取的医药费中,提出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订,但最多不要超过百分之六十),核算到人,建立费用卡,年终结算,节约归己,超支由企业补贴。医药费中其余部分由企业统筹使用,主要用于预防工作和个人医药费超支补贴。
 (十五)试行技术、劳务、管理输出等收益的提成奖励办法。
  允许企业组织技术输出、劳务输出、管理输出,广开财源,可以从其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金发给有关人员。由于这项工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由总公司(局)与财政局进行协商,逐户确定具体办法和核定其提成比例。
  允许企业对生活后勤部门试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办法。在保证企业内部生活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企业内部食堂、托儿所等可以向社会开放,发给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外营业部分,可按集体企业办理。允许这些部门的职工从向社会开放所取得的盈利中提取一定比例分成,用于职工奖励,不受本企业奖金率的限制。

三、结合调整,改革行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

 (十六)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行业调整。
  行业调整要有上有下,有发展有淘汰。对任务长期不足、利润大幅度下降、产品没有前途、严重污染扰民和亏损的企业要限期调整,超期还不能改变面貌的,实行关、停、并、转,停止供应原材料和能源,银行不予贷款。厂领导和职工减发基本工资或只发生活费。
 (十七)改革企业组织结构,走城乡结合道路,发展优势和重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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