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闭中国总代表处并设立北京代表处的函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西川善文先生2004年5月20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闭中国总代表处。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外文名称为: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