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北欧银行瑞典有限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更名的函
北欧银行瑞典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会主席Hans Dalborg先生2004年6月1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
关于规范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中文名称的通知》(银监通[2003]27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准北欧银行瑞典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中文名称保持不变,外文名称由Nordea Bank Sweden AB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变更为Nordea Bank AB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