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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紧急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紧急通知
(工商明电[2007]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国务院196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96次常务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四个统一”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近日,针对物价有所上涨等问题,国务院及时召开常务会议,出台了促进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一系列措施,保障了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的情况。市场总体稳定,社会人心安定。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决策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是关注民生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把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作为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社会稳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当做急事、特事,办好;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市场供用,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食用油、粮食、猪肉等重要消费品市场监管

  各地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成品油、食用油等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油、成品油的标签、合格证、保质期及相关经营手续等内容,依法规范成品油、食用油等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粮食市场监管,确保食用粮食安全。继续深入开展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现年底前县城以上市场、超市经销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的整治目标。

  三、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对成品油、食用油、粮食、猪肉等重要消费品促销活动的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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