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赛阶段题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竞赛办法
本次电视大赛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法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逐级组织竞赛的基础上,分别选送1个代表队参加全国竞赛,每队3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或劳动者)、企业经营者各1人,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人带队参赛。12月上旬在广东省举行预赛,1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决赛和颁奖仪式。各参赛队通过抽签分6组进行预赛,各组第一名参加决赛。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拟请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为获奖代表队颁奖,并从各队参赛节目中遴选部分优秀节目参加颁奖演出。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4名、组织奖若干名,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代表队颁发奖杯、证书或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向获得组织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本次电视大赛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两部法律”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竞赛办法的要求,逐级选拔参赛队员,及时组建参赛代表队,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代表队人员名单(包括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领队名单和案例分析电视片及文艺节目报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这次电视大赛规模大、规格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到责任明确、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特别是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严格规则,公平竞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参赛队员的真实身份,不得弄虚作假,真正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两部法律”的重要环节,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大赛的进展情况、各队取得的成绩和队员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兴起学习宣传
“两部法律”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