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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发生的硫化氢中毒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纸浆池以及其他各类发酵池和蔬菜腌制池等低洼处。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浓度在0.4毫克/立方米时,人能明显嗅到硫化氢的臭味;70~150毫克/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超过760毫克/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引起生命危险;超过1000毫克/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硫化氢中毒事故如下:
  (一)加工含硫原油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5月27日,安徽省宿松县汇口镇一土炼油厂2名工人清洗炼油池,吸入了池中飘出的大量硫化氢气体导致中毒死亡,1名探亲群众盲目施救,也相继中毒死亡。
  (二)天然气中有的含有硫化氢。7月7日,中国第八冶金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承接的兰州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时,1人中毒被熏倒,随后4人因盲目施救也被熏倒,导致3人死亡、2人中毒受伤。
  (三)有机物发酵腐败场所,如制糖、造纸、制革等行业易发硫化氢中毒事故。8月7日,甘肃靖远县华夏纸品工贸有限公司1名职工在清理纸浆池时发生硫化氢中毒,另5名职工在营救过程中发生连锁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四)咸菜、咸鱼腌制过程中也会产生硫化氢。7月11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德清豪鹰生物酵母厂1名职工在酵母车间发酵罐内清理垃圾袋时硫化氢中毒晕倒,另2名职工未采取防护措施,先后进入发酵罐内盲目施救,中毒晕倒,导致3人死亡。
  (五)污水管道、窨井、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污水池、炼油池、纸浆池、发酵池、垃圾堆放场、粪池等清淤和维修作业也会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5月5日,天津市津南区振兴实业有限公司在对该区黑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进行污水、污泥清理时,未经检测,就进入通风不畅的污水池内作业,2名施工人员作业时硫化氢中毒晕倒,另2名施工人员盲目下池施救,也相继晕倒,共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六)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也是容易产生硫化氢中毒窒息的场所,极易发生人员中毒伤亡事故。4月25日,浙江省温岭石塘镇箬山“浙岭渔运243号”渔船1名船员在船舱里洗舱,导致硫化氢中毒,另有5人因施救不当相继中毒,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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