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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散粮运输方式
  依托现有散粮设施,完善重要通道和节点的散粮配套设施,打破制约散粮运输发展的“瓶颈”,推动形成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贯穿收纳、集并、中转、运输、储存、发放各个环节一体化的散粮运输系统。在东北和黄淮海等产区加快发展散粮汽车运输,推动收纳库到中转库和收纳库、中转库到粮食加工企业的“包粮改散粮”运输。开通从东北地区到关内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的散粮火车定点定向班列,打通“北粮南运”的散粮铁路运输通道。积极推动东北地区发展铁海联运,实现粮食运输的铁、水合理分流。逐步建立沿海与内河的散粮中转运输系统,鼓励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发展内河散粮船舶运输,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散粮集装箱的公铁联运发展,发展“门对门”的散粮配送服务。
  (二)建设主要散粮物流节点
  在主要粮食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建成一批适应散装散卸的全国主要粮食物流节点,完善集疏运网络,实现铁路、水路和公路的有效衔接、跨省和省内长短途运输方式的合理转换,提高粮食快速中转能力。散粮物流节点按城市划分为内陆城市散粮物流节点和沿海港口城市散粮物流节点。内陆城市物流节点的标准为年跨省粮食中转量200万吨以上(包括中转库、储备库、内河港口库和粮食码头、加工配送中心、批发市场等设施的跨省粮食中转量),沿海城市散粮物流节点的标准是该城市港口中转库及码头年中转量在200万吨以上。(见专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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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一 散粮物流节点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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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散粮物流节点的标准,具体布局是:(1)内陆城市散粮物流节点为北  │
│京、石家庄、邯郸、大同、郑州、商丘、信阳、驻马店、南阳、周口、济南、│
│德州、潍坊、菏泽、枣庄、聊城、济宁、合肥、阜阳(皖北)、芜湖、南京、│
│徐州、泰州、南通、苏州、杭州、衢州、泉州、漳州、南昌、九江、武汉、荆│
│州、襄樊、长沙、岳阳、衡阳、东莞、佛山、肇庆、南宁、柳州、贵港、成 │
│都、重庆等。(2)沿海城市散粮物流节点为大连、营口、锦州、秦皇岛、天 │
│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舟山、嘉兴(乍埔)、温州、福州、厦门、 │
│深圳、广州、防城港、北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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