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7〕558号)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增加投资的请示》(湘商〔2007〕11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在美国洛杉矶设立的“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增资300万美元。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总投资额为399.9万美元,以现汇方式出资。其他事项均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企业在境外变更注册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洛杉矶总领事馆经商室重新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