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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陈至立、周济、田淑兰同志在全国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交流会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上讲话的通知


  第二,我们要充分估计治理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与农村相比,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更加复杂、更加艰巨,这是由于城市义务教育发展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历史、经济、社会、政策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城区的不同学校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资源配置很不均衡,教师福利待遇差距较大,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群众对良好教育资源需求旺盛,已经不满足于“有学上”的基本需要,还迫切要求“上好学”、“上好校”,学校面临的择校压力与日俱增。加上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义务教育的困难及其规范工作的复杂性。在当前这个历史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经济体制转轨中,全面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不能脱离实际过于简单化。

  第三,我们要坚定做好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的信心。虽然治理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工作复杂、艰巨,但是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解决这个难点问题。这种信心来自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亲切关怀、殷切期望和大力支持;这种信心来自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巨大成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全面实施,为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和经验;这种信心也来自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尤其是一些城市在规范义务教育收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明确批示,陈至立国务委员先后视察安徽铜陵市、四川成都市、辽宁沈阳市等地,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辽宁省和沈阳市领导重视,政策到位,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有益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实践证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中小城市可以做好,大城市也同样能够做好;不仅可以在个别城市试点,而且可以在大范围内全面推进。我们衷心感谢辽宁的同志们,以及全国各地的同志们创造出来的宝贵经验。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一部法律刚刚颁布仅半年时间就进行执法检查,并由四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这是空前的,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思想决定行动,能否全面做好治理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工作,关键看各地思想上重视了没有,认识上到位了没有。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规范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做好,为最终在城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

  当前,要下大决心、下大气力坚决制止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力争在今年秋季开学时使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得到基本规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乱收费的体系,努力形成治理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一)把制止择校乱收费作为城市义务教育治理工作的重点。择校乱收费,是当前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的最大难点,也是现阶段城市群众对教育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必须把它摆到治理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现在一些城市里,择校问题相当严重,在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令人忧虑。城市择校高收费、乱收费,不仅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而且也给教育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它背离了义务教育的宗旨和性质,违背了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它加剧了校际之间的差距和学校教育的不平衡,损害了教育的公平与和谐;它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偏离了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因此,在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中,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这个“顽症”,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完善城市义务教育学生流动监控机制,有效控制学生非正常跨区县流动,突出抓好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的做法,对目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举办的各种实验班、特长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实验班、特长班,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与普通班级相同,不得以办班为由额外加收费用。认真清理义务教育学校办班补课现象,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给学生补课收取费用,严禁公办中小学与民办学校或校外机构合作变相补课收费。要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认真清理规范现有改制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投入、国有资产、教师编制等问题,2008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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