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南大学举办外科培训班一期。名额分配为吉林2名、江西2名、湖北2名、湖南2名、海南2名、重庆4名、四川4名、云南2名、陕西2名、甘肃2名、宁夏4名、新疆2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5.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管理培训班一期。名额分配为山西2名,内蒙古3名,辽宁3名,吉林2名,黑龙江2名,贵州3名,甘肃4名,青海4名,新疆4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名。培训时间为15天。
6.四川大学举办急救培训班一期。名额分配为内蒙古2名、重庆4名、四川2名、贵州2名、云南3名、西藏2名、陕西2名、甘肃2名、青海2名、宁夏4名、新疆3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7.四川大学举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医院院长和卫生局局长培训班二期。名额分配为河南4名、湖北4名、湖南6名、安徽2名,江西4名、广西4名,海南6名、重庆8名、四川8名、贵州6名、云南8名、西藏2名。培训时间为每期15天。
8.中山大学举办内科培训班一期。名额分配为黑龙江2名,安徽2名、江西2名、湖北2名、湖南2名、广西4名、海南4名、重庆2名、四川2名、贵州4名、云南4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二)组派医疗队。各部属(管)医院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单独或联合组派医疗队。医疗队医务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年资主治医师,每支医疗队人数不少于8人,在受援地工作至少1个月。各医院应根据受援地区和单位的需要,安排适宜的设备、器械和药品赠送受援单位。具体安排如下:
1.中国医学科学院所属医院组派3支医疗队支援安徽省六安市、云南和广西。
2.中日友好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青海。
3.北京大学所属医院组派2支医疗队支援内蒙古和海南。
4.中国医科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宁夏。
5.吉林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6.复旦大学所属医院组派2支医疗队支援贵州和甘肃。
7.山东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重庆。
8.华中科技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9.中南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0.四川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农村。
援疆、援藏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派医疗队。
(三)接收进修生。结合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按照对口关系,共计接收进修生50名,进修一年。各有关受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进修生选派的组织工作。进修生一般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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