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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4]78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你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增持1,114,300万股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2.85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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