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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彦国等人任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彦国等人任职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133号)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彦国等人任职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核准王彦国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徐建平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孙昌海的督察长任职资格。徐建平、孙昌海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辞去在其他经营性机构所兼任的职务,并应在事后10日内报告我会基金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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