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212号)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电力公司、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章程修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电力公司、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你公司股东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