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20号)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沪外资委协[2006]14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上海市浦东土地发展(控股)公司将其持有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转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德国展览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出资35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