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米塔尔钢铁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资批[2006]1301号)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设立外资商业企业米塔尔钢铁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请示》(京商资字[2006]1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联酋莱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设立外资企业米塔尔钢铁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05年12月16日签订的公司章程。
二、公司投资总额为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70万美元。投资方出资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三、公司经营范围是:钢铁产品的成品和半成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