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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34号)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册地址迁址的申请》(金证[200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地由“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9号”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四楼”。

  二、你公司应相应修改《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并持本批复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持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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