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永健等五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4]87号)
辽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民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海南海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王永健、洪梅担任辽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锐担任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毅夫担任民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亚民担任海南海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