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07]31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天津市建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交通委:
2006年底建设部发出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议以来,全国一百多个城市签署了活动承诺书。为做好2007年9月16-22日举办的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活动的指导与协调,确保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方针,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要求及工作部署,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人们出行难的根本措施,作为抓好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舆论宣传和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的认识,引导市民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各地要按照建设部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的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取得成功。
二、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举办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建委(交委)要成立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组织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地区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各承诺城市要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二)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各地要组织力量,按照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编制本地区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手册,并指导承诺城市按要求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和有关预案。活动应围绕“绿色交通与健康”的核心主题,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领导率先垂范,市民广泛参与,并突出城市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