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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4]154号)


湖北证监局:

  你局《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出资事项的初审报告》(鄂证监文[200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同意湖北省经济开发公司分别受让武汉市中银物业发展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5万股股权和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0万股股权。同意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天津市津滨数字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股股权。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二、请你局通知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批复下发后一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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