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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焦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焦锋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4]91号)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焦锋同志进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联证字[2003]1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我会对焦锋担任你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
在担任你公司副董事长之前,焦锋须在深圳证监局的监督下对其股票账户进行清理,并在任职之后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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