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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安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安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4]74号)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任命李晓安为董事长的请示》(华龙人资[2003]1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对李晓安担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鉴于李晓安兼任你公司总经理,你公司应当于半年内选聘新的总经理或按照《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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