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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油气输送管网

  “十一五”期间,按照“西部油气东输、东北油气南送、海上油气登陆”的格局,加强骨干油气管线建设,增加必要的复线和重点联络线,加快中转枢纽和战略储备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全国油气骨干管网和重点区域网络。

  (三)电网设施

  一是按照重点输送水电,适度输送煤电的原则,继续推进“西电东送”三大通道建设。二是加强区域电网建设,推进大区电网互联,到2010 年,除西藏、新疆、台湾等地区外,初步实现全国联网。三是推进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形成安全可靠的配电网络。四是促进二次系统与一次系统协调发展。

  三、石油替代工程

  按照“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发展煤基、生物质基液体燃料和煤化工技术,统筹规划,有序建设重点示范工程。为“十二五”及更长时期石油替代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工程

  “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以规模化建设带动产业化发展。

  五、新农村能源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0 年,村镇小型风机使用量达到30 万台,总容量7.5 万千瓦;户用沼气4000 万户,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达到4700 处,全国农村沼气产量达到160 亿立方米;农村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5000 万平方米,太阳灶保有量达到100 万台。

第四章 节能和环保



  实现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标,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发挥科技基础作用,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道路。在落实直接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培育高科技产业,扩大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通过优化经济结构,提升间接节能和环保贡献率。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指标

  2010 年,万元GDP(2005 年不变价,下同)能耗由2005 年的1.22 吨标准煤下降到0.98 吨标准煤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率4.4%,相应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40 万吨、二氧化碳(碳计)3.6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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