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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1997年记账式(二期)国债第七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1997年
记账式(二期)国债第七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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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记账式(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4年9月5日支付第七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73”,证券简称为“国债973”),是1997年9月发行的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国债,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为9.78%,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9.78元。
  二、本所从8月23日起至9月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9月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本期国债9月3日停牌1天;9月6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973”,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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