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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2004-2006年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2004-2006年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2004年7月7日 商运发[2004]352号)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稳定,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运行一年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函[2004]31号)。现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自2004年7月16日起,恢复常态监测,启用周报制度。
  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不仅是防范突发事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准确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形势,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实施科学决策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稳定市场、安定民心的一项长远的基础性工作。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关注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利用现有的监测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体系。组织并督促《制度》中确定的监测企业,继续通过互联网按时填报报表,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如有监测企业报送数据确有困难,可适当调整,并及时函告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特此通知

  附件:

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商务部2004年3月)

  一、总说明
  (一)我国地域广阔,疫病、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等频繁发生,这些因素直接引发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异常被动,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情况,是进行市场调控,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及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等职能,制定《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信息加工整理、监测系统建设和软件开发、信息反馈、发布及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与解释等。各城市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二级平台督促监测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并做好本地区市场监测工作。
  (三)本制度在市场常态情况下按报表报送期执行每周报送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包括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所有由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地实际情况推荐,商务部同意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
  (四)监测样本企业在准确、及时填报各项监测信息报表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分析、预测工作,不断完善监测内容,提高数据填报上传质量。
  (五)为确保市场监测工作的实效性,监测信息报表报送方式为:监测样本企业直接通过http://shscyxs.mofcom.gov.cn或 http://www.mofcom.gov.cn登录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填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
  受报单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联系电话:010-85187072、85187080,传真: 010-85187076。
  二、报表目录
  (一)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必需品监测年表)
  (二)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必需品监测周1表)
  (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必需品监测周2表)
  三、报表填报单位
  必需品监测年表的各项内容由各城市商务主管部门通过http://shscyxs.mofcom. gov.cn或http://www.mofcom.gov.cn登录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点击“新增上报企业”中的“新增企业用户”填报,系统将自动生成企业登录口令和企业编码,由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将企业登录口令和企业编码分别告知各监测样本企业。必需品监测周1表由大型综合超市和超级市场填报。必需品监测周 2表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填报。监测企业的选取原则是:一是有一定的规模;二是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三是成长性好;四是生活必需品销售量较大。
  四、监测信息汇总上报办法
  监测样本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信息。商务部负责建立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上直报系统和城市二级平台,开发数据库系统、信息汇总系统和分析系统,为企业上限信息创造条件。
  五、报送时间
  必需品监测年表由各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填报。在常态情况下,必需品监测周1表和必需品监测周2表分别由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填报上周五的市场情况。必要的启动日报告制度,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00前填报前一日的市场情况。如果生活必需品价格或供求发生重大变化,监测样本企业要立即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六、报表格式

  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号:必需品监测年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31号
                            有效期至:2006年

┌────────────────────┬────────────────────┐
│企业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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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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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陆口令              │                    │
├────────────────────┼────────────────────┤
│企业性质                │                    │
├────────────────────┼────────────────────┤
│企业所在地区              │                    │
├────────────────────┼────────────────────┤
│企业法人代表              │                    │
├────────────────────┼────────────────────┤
│企业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企业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企业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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