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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闫太平、杨文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闫太平、杨文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33号)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副总经理的任职申请报告》(汇晋字[2005]008号、0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闫太平、杨文斌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闫太平、杨文斌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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