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许建育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57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许建育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海证字[2005]0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许建育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仅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职务)。
二、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为许建育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其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于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