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信息字[2005]2号)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富成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监信息字[2000]5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富成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二、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如果对正在运行的网上委托技术系统进行重大升级,或对业务管理制度做出重大修订时,应按《办法》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