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3[16号]--关于10月21日进行买入现券操作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3[16号])


关于10月21日进行买入现券操作的通知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现决定于10月21日通过人民银行公开市场现券买入交易系统面向九家做市商进行买入现券操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券种为2001年以来发行的期限为5年至10年的固定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中的部分券种,以及2001年以来发行的15年期国债。
  二、招标对象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恒丰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九家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做市商。
  三、操作结束后,操作室公告买入现券总成交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