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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3[17号]--关于11月4日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3[17号])
关于11月4日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的通知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人民银行决定于11月4日进行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逆回购期限为7天,招标量为200亿元,采用利率招标,以美国式多重价位确定中标,清算方式为“T+0”。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如应急投标,请将应急投标书传真至010-8808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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