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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9月22日 实施日期:2006年9月22日)废止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发人教字[2004]147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大将帅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同世界顶尖科学家的联系与交流,院决定实施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为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现将《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管理办法

  为加大对将帅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同世界顶尖科学家的联系与交流,及时准确掌握国际科技发展动态,提升我院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院决定实施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内容
  本计划每年将邀请20~30名世界顶尖科学家,如诺贝尔自然科学奖获得者或相当荣誉获得者(如数学领域的菲尔茨奖、沃尔夫数学奖、计算机科学领域的图灵奖、环境科学领域的泰勒奖等获得者,或在某一领域做出特别贡献者)到我院作为期1~2周的学术访问。
  每一学术访问活动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1.由院组织一场学术报告会,邀请来访科学家就学科前沿和发展态势作学术报告,我院授予其“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证书。
  2.组织来访科学家赴相关单位进行学术交流,对研究所的发展方向提供咨询建议,指导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探讨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等。
  3.各单位与来访科学家所在机构达成接收高级访问学者协议。研究所选派1~2名学术带头人到对方实验室(或单位)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学术回访,院将以公派留学基金项目或短期项目方式派出。

  二、组织管理
  院设立计划组织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席,主管人才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国际合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席,人事教育局、办公厅、国际合作局和业务局的领导担任委员。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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