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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4[5号]--关于允许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参加公开市场业务正回购操作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4[5号])


关于允许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参加公开市场业务正回购操作的通知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促进金融市场的全面发展,现决定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从2004年6月10日起可以参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正回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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