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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国香梨输往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梨黑星病菌 Venturia nashicola (Asian pear scab)
  四、参与机构
  (一)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为 APHIS)。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为AQSIQ)。
  (三)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为CIQ)。
  五、APHIS职责(必要时)
  (一)考察AQSIQ对本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如果需要,APHIS将与AQSIQ协商是否派检疫专家实施进一步考察,具体工作由APHIS驻北京海外区域主任或其委托人实施。
  (二)与AQSIQ一起评估与本项目果园、包装厂相关的程序。
  (三)核实包括实蝇诱捕计划在内的有害生物监测方案。
  (四)核实包装箱标签要求。
  (五)核实包括运输中使用的防虫海运集装箱等安全措施。
  (六)必要时,对产地和包装厂进行实地考查。
  (七)项目启动考察所需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中方承担。
  六、装运前要求及AQSIQ/CIQ职责
  (一)基本要求。
  1.与APHIS和出口商合作,对记录的保存和对本工作计划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2.AQSIQ确保相关操作指南在需要时审核和更新,并应要求把更新的操作指南提交给APHIS。
  3.CIQ指定一名项目协调员,负责与AQSIQ、种植者、包装厂负责人、冷藏设施负责人、承运者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该协调人应能协助 APHIS解决与输美香梨有关的包括翻译在内的问题。
  4.输美香梨应来自注册的果园、包装厂。在装运出口期,应将通过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名单提供给APHIS。
  5.AQSIQ和/或CIQ将向种植者和加工者提供用于辨认病虫害相关症状的书面直观的描述性材料。
  (二)果园管理。
  1.与技术专家和科学家合作,制定有效的有害生物控制标准指南,以美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重点,管理好果园。依照上述有害生物控制标准指南要求,确保种植者实施有效的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措施。
  2.应确保出口产区要有很好的管理并维持合理的无病虫危害的症状,监督种植者及时清除果园及周边环境中病原菌滋生的落叶、树残枝、植物残片、枯枝等。CIQ应通知果园,确保不将落果用于出口。
  3.对橘小实蝇进行诱捕监测,依据产区的气候特点确定适当的诱捕时期,并保留诱捕记录;确保诱剂有效,诱捕器安放位置恰当,且每平方公里设置1个诱捕器。保留监测记录,一旦诱捕到实蝇,应立即通知APHIS。AQSIQ应保证诱捕记录在APHIS需要时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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